兹有泾川镇人民政府所属房屋位于泾川镇三里岗路,宗地面积207.46㎡,建筑面积107.91㎡,用途为城镇住宅。经现场查看核对相关图件及材料,根据泾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要求对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房屋合法性进行确认的申请》,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前已建成建筑,现拟对该房屋视为合法建设予以确认。依据《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拟对该房屋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1日(七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5120598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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