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2023年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珍稀树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泾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0563-5123708
电子邮箱:cw5669@163.com
附件:欠发达国有林场珍稀树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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