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双招双引考核办法〉的通知》(泾双招组〔2022〕6号)文件规定,现将考核和评选产生的2022年度双招双引工作6个先进单位和34名先进个人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来电来函反映,电子邮箱:jxzshzzx@163.com。联系电话:0563-2263070。
附件:泾县2022年度双招双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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