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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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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580969/202112-00048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泾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落实“三审制”推进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7 15:00
泾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落实“三审制”推进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7 15:00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明确“三审”责任

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应进行保密审查。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具体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初审:由具体经办人承担,负责把好政府信息的语言文字关,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敏字、病句、文字表述不规范等低级错误。

审核:由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承担,在全面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原则性审核。

审发:由分管领导承担,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并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

三、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