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整治全域环境卫生。
全面清理清除道路河流沿线、景区景点、村庄可视范围内各类乱披挂、乱搭建、乱堆放等有碍观瞻物。全面清理各类陈年积存垃圾,消除蚊虫等病媒孳生地。
2、全面整治街道占道经营行为。
特别是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进行店外占道经营的行为。
3、全面开展环卫保洁盲点消除行动。
消除保洁死角。同时将加大垃圾清理清运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消,科学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
4、全面加强街道车辆停放管理。
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依规在停车线内有序停放。
5、全面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所有村庄实现“五清一改”和搞干净、摆整齐的工作目标。
6、全面管护公用设施。
所有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破损陈旧的设施,确保公共设施整洁完好。
7、集中开展其他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相关部门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7日起执行。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