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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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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2-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日期: 2023-02-24
有效性: 有效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1:17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目标,推动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局党组书记、局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督促局党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并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学法任务,如下:

(1)加强领导学习。编制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

(2)组织职工学习。5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活动。11月1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活动。11月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笑明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课。11月3日,积极响应省依法治省办《关于组织开展“学习研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活动,我局报送一篇征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自然资源规划依法行政新境界》。在第四季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云上司法—云讲座”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线学习活动。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大屏、展板、橱窗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语宣传。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26日,我局普法志愿者在泾川镇政府广场和山口社区广场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活动。在昌桥乡汪店村,结合困难群众走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2、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在开发园区及重点企业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现场指导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用地等工作

3、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抽查任务

4、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我局在2022年度泾县窗口行业“文明窗口” “文明职工”评选活动中,获得“文明窗口”称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殷俊同志获得“文明职工”称号。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度二、三、四获得宣城市营商环境财产登记指标评价第一名,2022年度多次获得县政务服务“红旗窗口”称号,并获得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力推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公开程序依法对需公开的内容,如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了及时公开,确保自然资源规划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都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及时了解信息。是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做好执法记录“全过程”,对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进行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2022年我局一件土地违法行政处罚案件被列为宣城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2年,我局完成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3、健全长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对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定《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本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方面的作用,共同参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严格履行《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共有被行政复议案5件,行政应诉案件6件。对纠错案件,严格落实判决,仔细分析败诉原因。认真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司法建议书,并对败诉案件要求承办部门文字汇报,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认真编制权责清单。编制公布2022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4)加强公众监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机制。近年来,我局通过组织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充分体现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5)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完成县级抽查工作。编制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要点》,逐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4、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违法行为。

积极推行“网格化巡查、网络化处置、清单化管理、一体化考核”工作模式,探索违法违规用地智能化监管。主要做法有:一是聚焦重点,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依法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6起。二是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三是专项督查,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积极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认真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工作。注重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认真落实《泾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机关干部日常考核评价。培训方式主要有: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二是认真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利用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普法学习;三是举办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以及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等网上学法活动。四是组织干部职工现场和在线观摩法院旁听庭审,深入开展“以案学法”活动。

2、积极组织执法案例评析活动报送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我局两例行政处罚案件2022年列入《宣城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一期)。

3、切实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截止2022年底,我局共有69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名单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村兼职法治副书记赴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今年一月份,我局7名村兼职法治副书记赴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量。三是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编制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实施细则》,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四是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入企普法宣传。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不定期走访开发园区和重点项目地,现场指导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用地等工作,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活动。

2、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一是增加法治宣传新阵地,对一楼大厅的法治文化长廊内容进行了更新;二是制作了《宪法》、《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宣传展板;三是购置各类法治宣传手册和书籍;四是制作沙画视频,宣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五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尤其是新媒体宣传,面向社会定期推送法治宣传内容。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本系统未发现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未发生进京访和去省到市集体访,确保全县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稳定。2022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0余件,均及时处理答复,处理回复率为100%。

我局获得2021年度全县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2022年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我局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各项监督,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制定乡镇政府自然资源规划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细化分解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自然资源规划所、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

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实际问题。

2、经费保障年初,在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依法行政所需经费。同时,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和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制度保障。总结上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情况,并且包括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包括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普法宣传的形式上有待创新,法治文化作品明显不够。建议开展精准普法,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需提升。体现在用法执法经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指导自然资源规划工作能力不够。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加强法律培训,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法治建设工作水平需提升。与上级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相比,在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活动。

(二)持续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代理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股室、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