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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302-0001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泾县统计局关于征求《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08:31
泾县统计局关于征求《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6 08:31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总体要求,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营造全县依法统计良好的氛围,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统计局拟定了《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乡镇、县开发区、人民团体、社会群众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38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意见通过电话、信函或QQ邮箱报县统计局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请拨打电话0563-5102556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宣城市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大楼11  统计局办公室 邮编:242500

    3、邮箱请发至1821569647@qq.com

附:1. 泾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泾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3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力实施泾县现代化建设崛起赶超战略,奋力建设美丽开放人文幸福提供更加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研讨,积极组织参加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数据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测试,积极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二、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举办机关干部法律讲座,继续落实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新任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继续推动并落实统计法治进党校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

4.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组织庆祝《统计法》实施四十周年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文化氛围。

5.坚决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应审必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全覆盖。按要求向局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巩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各室、中心在合同审查、意见咨询、投诉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7.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认真组织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核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县级统计机构配强执法人员力量,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对统计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并按规定在有关平台公示。

8.严肃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法》和《统计法》等依规依纪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构建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9.健全统计监督体系。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统计设计管理等专业互联互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重点督察四位一体的统计监督体系,落实与纪委监委、巡察机构的协调协作机制,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总体要求,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泾县统计局制定了《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制定该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二、起草过程

20221月起,我局安排人员着手撰写全县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经过多次修改与讨论,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泾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统一。第二部分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浓厚氛围推广统计法制宣传创新成果。第三部分是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强统计执法和责任追究,探索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积极改进统计行政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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