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土三普办〔2022〕4号)和《宣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土三普办〔2023〕1号)要求,结合泾县实际,制定《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反馈意见请通过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泾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至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季 勇 联系电话:2384304 联系邮箱:ahjxtfz@163.com 邮寄地址:泾县交通路124号(泾县农业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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