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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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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85629C/202305-00042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度工贸企业奖励政策兑现(第一批)情况汇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8 14:46
2021年度工贸企业奖励政策兑现(第一批)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05-08 14:46 来源: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关于2020年度工贸企业奖励政策申报、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县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泾政秘2021〕17号);县政府2018年6月12日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内容,兑现2021年度工贸企业的相关奖励资金(第一批)。

二、奖励资金申报和审核情况

县政府2016年6月3日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由属地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推荐,共240户企业申报各类奖励资金总额13454.954万元,经审核,共有218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共涉及28项。2021年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2022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2022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关于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因此多数企业未能足额缴纳2021年度税收,导致部分涉税政策兑现无法完成审核。鉴于此情况,建议2021年度工贸企业相关奖励资金按照“成熟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分两批兑现,第一批先行兑现部分同税收无关联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户数

奖励金额(万元)

1

创新型省份配套补助

3

7.9

2

支持培育高新产业和战新产业奖励企业

18

216

3

支持新增规模以上企业

15

145

4

支持乡镇工业发展奖励

5

215

5

支持商贸企业新增单位奖励

23

95

6

支持限上商贸单位发展奖励

44

36.4

7

支持招大引强电商企业

2

13.86

8

外贸企业奖励

23

325.99

9

外出展奖励

16

39.85

10

企业专项奖励

1

137.858

 

合计金额

 

1232.858

 

三、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

1、提请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拨付兑现2021年度工贸企业奖励(第一批)资金1232.858万元。

2、安徽宝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政策兑现问题。根据县政府2018年6月12日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九项内容,即以该企业2017年度纳税销售额为基数,2018-2019年按年纳税销售额净增额的5%给予奖励,2020-2022年按2%给予奖励;2018-2020年,对该企业从南京总部搬迁至泾县经济开发区的旧设备(以当年折旧后的账面净值为准,并开具发票)按照泾发〔2017〕35号文件有关规定,给予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贴息奖励(不封顶)。上述两项奖励总额上限为800万元,由县开发区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经信委共同审核,在每年兑现工业奖励政策时予以兑现。经审核,2018年、2019年2年两项奖励总额451.887万元,2020年兑现奖励210.255万元,2021年拟兑现225.334万元,根据总额封顶实际兑现137.8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