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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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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3-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征求《泾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7 08:38
关于征求《泾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07 08:38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县各类自然灾害存在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研究制定了《泾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3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我办,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63-5035831   

邮箱:429724099@qq.com

  泾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37


附件

       泾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1.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作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重点任务推进。(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2.完善工作机制。各涉灾部门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有效开展灾害监测、风险普查、风险会商、灾害预警、科普宣传等工作,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调、相互衔接、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 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

3.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农房、地质灾害点、供电、供水、通信、道路桥梁、市政管道、游乐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继续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末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扎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总结典型成功案例。(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

4.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治理。完善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处置和救灾救助,严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适时进行调度并督导推动,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自查。(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

5.推动风险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完成评估与区划工作,对接自然灾害省级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流接收管理工作,强化端口应用和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形成市、县综合性成果。推进房屋安全综合管理场景创新、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等级风险点治理,依托综合应急管理系统,强化应急体系和处置能力。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实施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治理项目。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展示与应用平台综合

运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

三、 提高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6.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应用。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按时序完成省市县指挥中心系统对接。依托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系统应用和部门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汇聚、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12月底前完成)

7.增强灾害监测识别水平和预警预报能力。持续推进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推广普适型监测设备,优化升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底前完成) 完善智能感知网络,加大自动墒情监测站建设,提高山丘区局地突发强降雨捕捉能力和山洪灾害预警精准性。(责任单位:县水利局,12月底前完成)持续实施气象补短板工程以及雷达、监测预警等项目。(责任单位:县气象局,12月底前完成)

8.优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途径。对接省突发事件预警短消息发送系统与应急广播,加强业务培训及运用,优化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策略和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实现预警信息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四、强化自然灾害抗御设防能力

9.提升城乡房屋抗灾能力。计划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面积约13550平方米,结合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巩固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12月底前完成)新增17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12月底前完成)统筹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实施灾区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12月底前完成)

10.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抗灾能力。积极争取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保障防洪保安水利、城市防洪排涝、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开工建设青弋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1.提升农林业生产抗灾能力。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1.5 万亩新建和0.5万亩改造提升任务,强化排灌系统基础设施防汛 抗旱功能,继续做好农作物“四情监测”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12月底前完成)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专项普查,统筹抓好美国白蛾、松毛虫、杨 树食叶害虫、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 提升应急救援救灾救助水平

12.加强应急准备。继续实施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共建项目,提升骨干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持续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12月底前完成)及时盘点和补充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完善物资定期更新补充机制。通过多灾易灾乡镇前置备灾点形式,提升基层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强化基层备灾点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县减灾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加强与社会救援公益组织的合作,形成互动交流与力量互补。(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办,12月底前完成)推进实施备灾库标准化建设,加强在库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完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13.强化救灾救助。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及时准确向上报送灾情情况,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救灾资金物资支持。强化灾害精准救助,严格救助工作标准流程,落实救灾资金规范管理要求。加强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畴。统筹考虑年度灾害发生情况,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4. 深化区域协同。组织召开黄旌泾区域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加强与宣州区、南陵县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合作交流,持续推进深化毗邻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12月底前完成)

15.完善保险体系。以中央政策性大宗农产品保险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险”综合保险、市场化商业险为辅助,构建完善“1+N”政策供给体系,探索政府巨灾保险。继续实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工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局)

六、 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16.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乡镇应急管理领导指挥机制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职责,不断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灾害防范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支持鼓励公益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防灾减灾救灾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减灾救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17.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针对季节性、区域性灾害风险特点,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大众防灾避险知识普及面。(责任单位:县减灾救灾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

18.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抓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调动社区参与主动性,完善激励奖励措施,严格创建标准,提升创建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2月底前完成 )

19.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技术研究,提升科学防灾水平,并围绕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商经信局、县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