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经泾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4日,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泾县水利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63,电子邮箱:ahj********.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
泾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023502,电子邮箱:ahj*********.com,通讯地址:谢园西路273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泾县水利局
2023年 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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