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资金来源:
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三、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4月~2023年9月,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四、项目建设地点:茂林镇潘村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
购入取水设备、净水一体化管道等设备,建设增压泵房、管网铺设14500米,管道入户等。
六、项目投资及预算:
1、工程投资:135万元
2、工程预算:
管道铺设(含破路)、增压泵房约60万元;各型号管道和水表井成套设备30万元,净水一体化设备30万元,各类机电设备10万元、各类生产措施费用、监理费、审计费等5万元。
七、实施步骤:
1、项目批复公告,编制实施方案并公示上报
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招投标,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3、项目开工建设
4、项目报账、验收及审计
5、项目完成情况公告
6、项目移交及后期管护
八、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后,惠及群众866人,其中脱贫人口62人,方便村民安全用水。
九、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茂林镇政府 彭浩
十、受益对象及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建设完成后,为供水范围内301户866人(其中脱贫人口37户62人)解决安全供水保障问题。
十一、工程管理:
为保证项目基地顺利实施并按质按量尽早完成施工任务,成立以镇长彭浩同志为组织,镇人大主席王永明、村支部书记唐淑媛任副组长,梁立德、徐森林、潘东芳、吴媛、张勇、张璐、吴小茜为成员的村级项目建设领导组,领导组负责领导和监督整个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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