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5号)等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泾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
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
1、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在泾县县内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均可报名申请听证。
2、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4月1日。
2、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435032144@qq.com。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4月3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七、听证须知
1、《规划》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规划》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服从主持人指挥。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63-5120043。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