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22〕285号)、《泾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42户摇号分配结果进行公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有效期内拨打举报电话:0563-2366569,并请在公示期内携有关资料与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612室联系(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大楼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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