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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泾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30 08:24
关于《泾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30 08:24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精神,宣城市被列入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市,为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有关政策规定

三、《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探索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推动林权登记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方案针对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矛盾积累多、形成原因复杂等实际情况,探索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法和解决路径。

 

四、《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多次进行探讨磋商,充分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分解任务,并形成《泾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822向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2021年9月8日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泾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五、《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目标:

试点工作从 2021 年 7 月开始到 2022 年 7 月底结束,完成六项任务:全面推进林权登记档案资料整理、接入市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探索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法、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林权登记持续规范办理

   《方案》创新举措

   我县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推出了以下两类创新举措。

    (一)成立数据整合专班。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从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等抽调人员,组建数据清理整合专班,采取对小班图进行矢量化的方式,由数据清理整合专班工作人员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在高清影像图上进行指界落宗,林权权利人和相邻权利人无异议的,无需实地调查。无纸质宗地图,确需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的,通过外业补测的方式获取宗地图形,实现无图宗地的补充上图。

    (二)探索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法。按照林权登记的标准规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三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成果,形成工作底图。采取内业影像判读和外业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内查为主、外查为辅”的调查原则,确认林权宗地和属性,完善地籍调查成果。探索简便易行、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林权地籍调查方法。

七、《方案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统筹配合做好宣传培训。下一步将总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集成的新经验好做法,将其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工作思路和路径办法,深入挖掘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县自然资源规划

政策解读人:唐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政策咨询电话 0563-512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