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融媒体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融媒体中心> 监督保障> 专项工作
索引号: 12341729486353219E/202304-00002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泾县融媒体中心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 2023 年 3 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测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10:05
关于 2023 年 3 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12 10:05 来源: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 2023 年 3 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我办日前对各单位政府信

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相关栏目开展日常测评,现将各单

位日常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月重点考查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指标。

从测评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都能按照

各栏目指标评价标准,做好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如县

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部分单位在

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不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

的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

体吹风、政府开放日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

意见征集,意见征集公告应包括决策事项名称、决策依据、决策

草案、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意见反馈渠道、联系方式以及其他

应公示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因情况

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意

见反馈应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意见征集、意见反馈、起草说明应相互关联。部分单位意见征集

缺少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联系电话,未与意见反馈互相关联;

征集时间未满 30 日;参与形式不够丰富,仅公开面向公众的意

见征集。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质量不高。按照“谁起草、谁

解读”原则,政策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

在文件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公开,并与原文件做好关联展

示。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

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

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明晰政策内涵,杜绝出现罗列小标

题及简单摘抄原文现象。部分单位在开展政策解读时,存在简单

- 2 -照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的情况,缺少政策解读机关、解读人、政

策咨询电话等要素,未将政策内涵讲深讲透。部分单位未通过政

策问答、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多种

方式,未运用图片图表、视频音频、动画动漫、实例实据等多种

形式开展解读,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如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三是监督保障信息公开不及时。该栏目主要公开政府信息公

开制度,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

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项工作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开

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部分单位在工作推进栏

目中,未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等信息。

三、整改要求

各相关单位自收到通报之日起要集中精力完成整改,及时将

整改情况,逐条附整改之后的信息链接,以 PDF 形式在本单位信

息公开目录的“监督保障”子目录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