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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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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304-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2022年人大代表纪伟建议的回复 文号: 泾公发【2022】56号
发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2年人大代表纪伟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4-28 08:04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您提出的关于 榔茂路与金山桥岔路口增设红绿灯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转办后,我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基础上,围绕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民警会同大队聘请的无锡城市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专家,认真进行了实地勘察和研究会商。

一、建议所述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现状:省道S208榔茂公路为南北走向,目前属于在建状态,一期工程建成的部分路段目前不限制通行,道路西侧为村村通水泥路面,通金山桥、西山凤和茂林中学,路口呈喇叭形宽约7米,与榔茂公路平面相交。道路东侧为村村通水泥路面,路宽约3米,通茂林街道,路口建有一条减速带,与榔茂公路平面相交,形成为不规则的十字路口。路口东北侧建有民宅楼房一栋紧邻道路与周围野生植物覆盖区域遮挡视线造成视觉盲区,此处主干道车速快,视线不佳,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的相关规定,结合主干道和两条村道支路的流量统计、事故率和道路基础条件判断,因车流量、事故发生率达不到规定值等因素,目前不具备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条件。

三、我局交管大队目前采取的降低交通安全隐患措施:

1、在榔茂公路通茂林街道村道路口和通金山桥村道路口增设减速带、凸面镜和停车让行提示标志牌,并清除通茂林街道村道路口遮挡视线的野生植被。

此措施我局交管大队将提交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并以道交联席会名义发建议函致茂林镇政府,落实上述整改措施。

2、待榔茂路建成通车、通茂林街道村道拓宽至符合条件时,研究是否符合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泾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理类别:( C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1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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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