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内文物保护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镇制定了《泾县桃花潭镇2023年度文物、博物馆安全检查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日常巡查检查。
附件1:
泾县桃花潭镇2023年文物、博物馆安全检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现制定《泾县桃花潭镇2023年度文物、博物馆安全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该检查方案贯穿全年,共分为4个季度完成:
第一季度为1月至3月,主要是两节期间(包括正月);
第二季度为4月至6月,该季度含清明节(4月5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6月22日);
第三季度为7月至9月,该季度主要以暑期、汛期检查为主;
第四季度为10月至12月,该季度含国庆节(10月1日)及冬季和旱期。
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市级以下(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每年不少于一次;
2.遇节假日和特殊时期根据局统一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分组检查,每个检查组由一名领导带队;
3.根据查济古建筑群体量大、数量多、大部分为私有民宅的特点,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采取联合村委会逐幢逐户的方式进行。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安全制度是否建立;二是安全防卫及消防、避雷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三是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四是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要求;五是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六是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日常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七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有无穿管保护;八是文保单位内部是否设立禁烟禁火警告标识;九是文保单位内是否有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杂物;十是文保单位是否存在构筑件断裂、腐烂,墙体破损、坍塌等;十一是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十二是管理单位、博物馆是否遵照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下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要求执行。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应当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复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闭环管理;
2.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应拍照留存;
3.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及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