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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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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206-00036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关于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3 10:18
泾县关于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03 10:18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居),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法治泾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 

1、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同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村(居),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人员配置、工作职责、服务方式和完成时间

(一)人员配置

1、担任村()法律顾问的主体:全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

2、村()法律顾问选聘方式:村(居)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乡镇会同村(居)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

3、组织方式:可以采用“打包”形式,即由县司法局根据各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乡镇对应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确定是否续聘或者另行聘请,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但根据我县法律服务队伍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数量。

4、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形式落实经费保障。

(二)工作职责

1、为村(居)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 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村(居)组织依法管理;协助村(居)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坚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相结合,主动关切基层群众生活,关注基层群众焦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

法律问题,着力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上学就

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以及村(居)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各村(居)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三)服务方式

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并重的方式。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将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12348” 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便民信息向本村( 群众进行公布。村(居)法律顾问要充分运用网络、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为群众及时有效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可通过实地服务、远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开展,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村(居)与法律顾问商定。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四)完成时间

二〇二二年年底前,各乡镇全面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选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硬化措施,确保实效。县司法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治建设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部分的重要评分依据。

(三)密切联系,发挥作用。各乡镇和村(居)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在村务管理、重大事项決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扩大宣传,总结提高。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法治广场等阵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总结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典型事例和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法治泾县工作水平。

 

 

 

 

附件1

泾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名单

 

序号

乡镇

所辖村(居)

法律顾问单位

备注

1

泾川镇

19

安徽泾川律师事务所

 

2

云岭镇

19

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

 

3

榔桥镇

13

泾县榔桥法律服务所

 

4

昌桥乡

17

泾县昌桥法律服务所

 

5

桃花潭镇

18

安徽皖盛律师事务所

 

6

茂林镇

14

安徽胡国华律师事务所

 

7

黄村镇

9

安徽征帆律师事务所

 

8

蔡村镇

9

泾县公证处

 

9

琴溪镇

8

安徽皖南律师事务所

 

10

丁家桥镇

6

安徽皖南律师事务所

 

11

汀溪乡

9

安徽皖盛律师事务所

 

 

 

 

 

 

附件2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记录

姓名:                   所在单位: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工作内容

工作记录

(每次活动必须记载,下次活动另起一页,每次活动必须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工作及现场图片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