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更好为“三农”服务。中央、国务院今年出台的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出台《方案》,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我省2015年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仍然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省政府办公厅、省供销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要求起草了《方案》,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六部分、20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明确总体要求。提出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完善组织体系;
第三部分是提升服务能力;
第四部分是深化企业改革;
第五部分是创新治理机制;
第六部分是优化改革环境
三、出台意义:《方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安徽工作实际,针对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短板和弱项,提出了细化措施,压实了责任分工,有利于巩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有利于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实力、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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