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用妆安全,近日,泾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15批次检出禁用原料化妆品、5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57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42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开展排查。
一是要求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通过“化妆品监管”APP进行线上自查,对照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和“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线下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进行清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0余家次,暂未发现有使用或者经营以上相关批次化妆品的现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化妆品多为直接接触皮肤,如果选购不当,很容易对身体产生伤害,因此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理性谨慎仔细查看标签、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及含量、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期限,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