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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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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4-0004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9 11:22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11:22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面向公众意见征求】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际,制定《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通过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刘邦本

联系电话:5120507,电子稿请发51398236@qq.com。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170号

 

附:《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和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青苗补偿和搬迁安置实施办法》(附件2)




《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起草说明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中央财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让移民搬迁工程"的指示精神,逐步消除我县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的生存生活条件,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自然资〔2021〕156号)《宣城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印发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泾政秘〔2023〕89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经过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我局主动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深入走访乡镇、村组干部和地质灾害威胁住户,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11月形成《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形成后,我局与县国有公司就“搬迁避让”所需资金进行了深入对接和商讨,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3月21日,我局党组会对《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草案)》进行了研究,2023年4月11日,我局将《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草案)》发给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县乡村振兴发展公司征求意见,县财政局反馈意见1条已采纳,蔡村镇反馈2条有关提高补偿标准的意见暂未采纳,县乡村振兴公司反馈1条关于省补资金全额补偿给招商中选主体的意见属于操作层面,建议不写入方案,其他无修改意见或未反馈。我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起草了《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必须搬迁避让。高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原则上三年内必须进行搬迁避让。

1.三年内力争完成云岭镇陈塘村独山组地面塌陷隐患点21户、茂林镇铜山村麻岭组滑坡隐患点28户、桃花潭镇苏岭村乌龙埂滑坡隐患点12户、汀溪乡郭冲村上村组泥石流8户搬迁避让工作。

2、力争每年度分批完成其他高危险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作。既:2023年完成黄村镇九峰村李村组李良缘屋后滑坡1户、汀溪乡大南坑村马家组张国荣和张小水户屋后崩塌2户、蔡村镇爱民村皮涝组许双全和许治国屋后崩塌2户、茂林镇濂长村里长组徐炳华屋后崩塌1户的搬迁避让工作;2024年完成丁家桥镇小岭村西山组曹民高等屋后崩塌4户的搬迁避让工作;2025年完成汀溪乡红星村姚丰组刘习平和赵新贵屋后滑坡2户的搬迁避让工作。

(二)鼓励搬迁避让。对中、低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鼓励进行搬迁避让,具体搬迁计划由各乡镇组织农户自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