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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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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3-00098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部门回应】一件小事请问土地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0 08:37
【部门回应】一件小事请问土地局
发布时间:2023-03-10 08:37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安徽泾县省级粮食储备库位于泾县桃花潭镇街道的地块(证号:皖(2022)泾县不动产权证第000699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415.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划拨)。把属于泾县陈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登记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泾县陈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果安徽泾县省级粮食储备库作为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