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交复〔2023〕39号
关于对“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12号建议的协办函
县建投集团:
根据2023年3月份“聚民意、惠民生”意见建议交办单,我局协办贵单位办理《关于调整柏山至泾县公交车费用的建议》,现提出我局意见,供参考:
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发改部门,做好我县城乡公交费用优化调整工作。同时我局正在起草《泾县公交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届时将对公交费用作进一步优化。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4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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