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864716Q/202305-00005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2023年度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10:11 |
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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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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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
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
|
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
抗战时期23440元/人/年 解放时期22640元/人/年 建国后22460元/人/年 |
|
|
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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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774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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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
带病回乡90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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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人员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医疗机构鉴定,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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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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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一级至十级,最高标准116270元/人/年,最低标准108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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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提交至省级,经省级医疗机构鉴定审批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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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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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入党的9540元/人/年 已享受优抚待遇的6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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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提供名单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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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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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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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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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其他(伤残人员护理费) |
宣退役军人【2022】37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
一级至四级标准,最高43204元/人/年,最低2592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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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提供在册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名单发放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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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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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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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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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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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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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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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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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23440元/人/年 解放时期22640元/人/年 建国后224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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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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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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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774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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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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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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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90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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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人员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医疗机构鉴定,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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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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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一级至十级,最高标准116270元/人/年,最低标准108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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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提交至省级,经省级医疗机构鉴定审批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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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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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入党的9540元/人/年 已享受优抚待遇的6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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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提供名单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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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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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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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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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其他(伤残人员护理费) |
宣退役军人【2022】37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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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标准,最高43204元/人/年,最低2592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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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提供在册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名单发放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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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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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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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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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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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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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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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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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23440元/人/年 解放时期22640元/人/年 建国后224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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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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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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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774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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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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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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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90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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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人员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医疗机构鉴定,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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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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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一级至十级,最高标准116270元/人/年,最低标准108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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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提交至省级,经省级医疗机构鉴定审批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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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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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入党的9540元/人/年 已享受优抚待遇的6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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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提供名单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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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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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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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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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其他(伤残人员护理费) |
宣退役军人【2022】37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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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标准,最高43204元/人/年,最低2592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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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提供在册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名单发放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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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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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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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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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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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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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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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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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23440元/人/年 解放时期22640元/人/年 建国后224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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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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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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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774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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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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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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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90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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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人员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医疗机构鉴定,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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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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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一级至十级,最高标准116270元/人/年,最低标准108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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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提交至省级,经省级医疗机构鉴定审批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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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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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入党的9540元/人/年 已享受优抚待遇的6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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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提供名单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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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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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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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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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其他(伤残人员护理费) |
宣退役军人【2022】37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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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标准,最高43204元/人/年,最低2592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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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提供在册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名单发放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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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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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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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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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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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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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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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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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23440元/人/年 解放时期22640元/人/年 建国后224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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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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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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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774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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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0563-502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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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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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90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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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人员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医疗机构鉴定,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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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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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一级至十级,最高标准116270元/人/年,最低标准108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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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经市局提交至省级,经省级医疗机构鉴定审批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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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生活补贴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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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入党的9540元/人/年 已享受优抚待遇的6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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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提供名单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
一卡通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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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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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年义务兵每人每月补助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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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一卡通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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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其他(伤残人员护理费) |
宣退役军人【2022】37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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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标准,最高43204元/人/年,最低2592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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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提供在册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名单发放 |
一卡通及县级代发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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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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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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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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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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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属36910元/人/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人/年 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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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申请及材料通过村镇申报至县局,县局审核后录入系统提交市局,市局审批提交省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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