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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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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305-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号: 泾环委办〔2023〕16号
发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09:08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3年“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重点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结合我县当前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和环境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宣传主题

2023“5·18”泾县生态日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宣传活动

1、生态环保知识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在县城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进社区、进乡村向群众发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和文明创建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品,接受村(民咨询等。(时间:518日、65。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创建办、县发改委、县司法局等,泾川镇相关社区,各乡镇)

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在县城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生态环保和文明创建知识宣传资料、宣传品,接受居民咨询等;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各形式宣传活动。(时间:522日、65。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泾川镇相关社区、各乡镇)

3、生态环保和文明创建知识进网格活动

进网格发放生态环保和文明创建知识宣传资料、宣传品,接受居民咨询等。(时间:529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创建办、泾川镇相关社区等)

4、生态环保和文明创建知识进企业活动

进企业发放生态环保和文明创建知识宣传资料、宣传品,宣传企业污染治理。(时间:530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等)

 

5、生态环保知识进景区活动

桃花潭镇、蔡村镇、汀溪乡等重点旅游乡镇同时开展进景区宣传活动,重点对农家乐经营户宣传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等相关要求、知识。(时间:531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文旅局、相关乡镇

6、保护母亲河活动

组织县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赴青弋江(城区段)捡拾垃圾、清理杂物等,并向附近居民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传品。青弋江沿线各乡镇同时在各自辖区开展活动。(时间:62日。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创建办、团县委、县妇联、青弋江沿线乡镇

7、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公众参与网上答题并抽奖。(时间:65日-67。主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协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四、工作要求

1、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本单位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民生态环保的参与度。

2、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开展好“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的公众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开展好宣传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宣传报道“5·18”泾县生态日和六五环境日活动情况;县文旅局重点做好景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旅游;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其他县环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当前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好宣传。

3各乡镇要在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主要路段设置2处以上固定生态环保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2条以上。在开展好本单位宣传活动的同时,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村、社区要在公开栏编辑一期生态环保墙报或专刊,提升群众的生态环保素质和认识。

4、各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在员工中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推广循环利用理念,树立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增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知度。

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收集整理宣传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于6月底前上报至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304办公室,电话:13956603707,邮箱:617084805@qq.com)。

       

    2023512        

 

 

抄送: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