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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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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305-0001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琴溪镇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09:42
琴溪镇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16 09:42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1. 总则

1.1本预案中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因降雨、台风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及损失的灾害。

1.2预案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编制依据。

1.3预案编制要求

本预案编制遵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方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目标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力求做到网格化管理,“预警到村、信息到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1.4责任落实

本预案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 基本情况

2.1琴溪镇

琴溪镇地处泾县西北部,东与蔡村镇毗邻,南连泾川镇,西连昌桥乡,西北与芜湖市南陵县相接,东北与宣州区杨柳镇接壤。距县城7千米;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7.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5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93.12平方千米

2.2水文气象

琴溪镇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夏季,梅雨显著且降水强度大,3个月总降水量约600毫米左右,占全年总降水量40%左右。梅雨期降水量约占夏季降水量的55%。此时多暴雨或大暴雨,往 往易发生洪涝灾害。7月中下旬进入盛夏晴热少雨的“三伏”季节,“三伏”是一年中天气最热时期,伏天持续时间为30~40天。

2.3小流域信息

(1)青弋江

青弋江:古称“清水”、“冷水”或“泾溪”、“泾水”。自西南向东北斜贯县境,汇合溪、渣溪、濂溪、夏浒溪、徽水、幕溪、孤峰河、琴溪储水,流经 11 个乡镇,于马头村 (昔为码头镇)北 1 公里处出境,经南陵县、宣州区至芜湖入长江。 泾县境内流长 75km,河道宽 150~250m,深 2~10m。境内集雨面积2029km2。据泾县水文资料记载,最高水位 34.64m(1954 年),最低水位 27.25m,流量为 5600m3 /s,是泾县最大河流。

(2)漕溪河

漕溪河是青弋江二级支流,流域面积161k㎡, 发源于泾县榔桥镇黄子山(1174.8m)小岭坑一带,流经汀溪乡苏红、上漕村、漕溪村,泾川镇的古坝村、潘石村,后进入琴溪镇的乐琴村、旵山村,在琴溪汇入汀溪河后继续西行在马鞍村凉潭村民组注入青弋江,河道总长38.3km,据统计本流域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1585㎜,最大年降雨量2270mm(1983年),降水量最少年1934年为840.7㎜,最大年降水量与最小年降水量之比为2.70,年内降水量多集中于5~8月,占全年的62%以上,其中6月份降水为全年最大,约占全年的16.5%左右。

(3)汀溪河

汀溪河属于青弋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泾县桃岭、老虎坪、唐山头、梅岭四大相邻山峰的北麓,由南向北流经西湾,转入宁国市的板桥乡后,又进入泾县境内,在琴溪镇凉潭村汇入青弋江,流域面积为 414km2(其中泾县境内 346.29km2,境外 67.71km2),河道全长 62km(其中泾县境内 51.86km,境外 10.14km),该河流流域属于中山区,地处县内的隆起中心,山势陡峻,一般超过 300m 左右,石英砂岩和花岗板岩在河谷中交替裸露。土质好的山坡开垦有竹林、茶园,除此之外,树木丛生,自然植被良好。

2.4社会经济

2.4.1 经济状况

全镇全年完成财政收入4393万元,规上工业产值2.7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2亿元,各项经济发展指标持续稳中向好,走在全县前列。

2.4.2重点工矿企业

无。

2.4.3各类基础设施及文旅资源分布

区域内有镇级卫生院1处、学校1处(琴溪小学)、敬老院1处、小学1处、宾馆主要集中在集镇区域,旅游景区主要有牛肝马肺景区、赤滩老街、马头老街、马头祥景区等。

2.5山洪灾害危害及成因分析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受暴雨影响,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溪河洪水泛滥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1)山洪灾害的基本特征

①暴雨山洪出现频率高、季节性强。6、7 月是我镇的主汛期,也是我镇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多年来的山洪灾害都集中在6、7月,给山区乡镇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

②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我镇国土面积232.5平方公里,都是山区丘陵,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

    ③山洪来势凶猛,成灾快。我镇山区山高坡陡,溪河较多,山洪汇流快,无数条山沟,溪流汇集的洪水来势凶猛,迅速席卷下游,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

④山洪破坏性强,危害大。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毁,良田被毁,房屋倒塌,严重毁坏基础设施。

⑤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山区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渠道、水坝、河堤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2)山洪灾害原因

     ①我镇山区特殊的地形地势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础条件,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活跃复杂,高差起伏大,坡陂谷深,这种高差起伏大的山地为季暖湿气流抬升兴云致雨。增加坡面的降水强度和时间提供了条件,易长时间、高强度的降雨,常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②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洪灾的重要因素,从我镇山区的地质看,多数山峰表面土壤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导致山洪暴发。

③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我镇地处温带季风气候区,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每到汛期,特别是主汛期(6一7月),我镇范围有一段强降雨过程,由于受地形等因素,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④由于人们对山洪灾害缺乏认识和了解,在河道边任意乱倒、乱建、乱挖,河道的泄洪能力下降,导致山体滑坡,易山洪暴发。

2.5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5.1非工程措施

我镇有2处水雨情监测设施,并有县气象部门在汛期降雨时实时发布水雨情信息,各山洪灾害点所在村有预警人员,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

琴溪镇山洪非工程措施预警站负责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行政村、村民组

职务

移动电话

1

陈高峰

玲芝村

村书记、主任

13865342774

1

郭勤智

马鞍村

村书记、主任

15856370536

 

2.5.2工程措施

琴溪镇有小(二)型水库2座,保障旱时灌溉及汛期调度。

2.5.3薄弱环节

受连续多年的山洪影响,且我镇青弋江、汀溪河、漕溪河大部分为天然土堤,缺乏综合治理。

3、组织体系

3.1组织指挥机构

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山洪期间的各项防御工作。机构组成:

 委:叶  亮(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总指挥:徐彦奇(镇长)

副指挥:王  胤(武装部长)

信息监测组: 党政办、应急办、各村书记

综合调度组:党政办

人员转移组:联系村镇干部、村干部

保障组:财政所、国土所、民政所、水保站、农路办、卫计办、供电所、卫生院

应急抢险队:镇人武部 、应急办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琴溪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事宜。

3.2职责和分工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县级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领导指挥提供决策依据。负责辖区雨情,危险区域的监测信息。特别是山洪易发点:青弋江沿线、汀溪河沿线、漕溪河沿线,发现洪水有漫堤迹象,要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

调度指挥组:负责应急调度运用,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调配等。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人员安全。

后勤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应急抢险队: 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3。

3.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纪检监察室: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

3、应急办:部署和总结全镇应急工作,负责汛期本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抓好汛期全镇应急项目建设,检查落实情况,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4、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6、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子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7、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一)农办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二)水利:组织、协调、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做好雨情、水情、汛情重要信息的传达及监测,指导全镇防洪防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保护全镇群众安全供水保障。

(三)农路:组织对重要农村道路等配套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保证汛期道路畅通,做好因灾路毁恢复重建工作。

(四)林业:组织协调防汛木材的储备供应,做好汛期林区管理。

10、国土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资金预算、监督审核全镇防汛经费,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12、文旅办:做好重点景点、旅游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协调处置汛期各类涉旅突发事件。

13、城建办:做好汛期房屋居住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汛期垃圾中转、污水处理机制运转。

14、宣传办:做好全镇防汛抗旱、灾情处置、重点事迹的宣传报道。

15、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6、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物流的畅通。

17、卫计办、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做好汛期疫情防控,提供医疗救助。

18、学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各类活动、险情发生时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9、工矿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巡视及隐患排查,依据水雨情变化做好停工停产及复工复产工作。

20、村(居)委会:负责各村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各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加强汛期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做好问题整改,遇到重大险情及突发状况及时上报,确保辖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监测预警

4.1各山洪灾害点监测预警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

4.2预警监测标准

当境内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60mm,降雨6小时,降水量达80mm,降雨12小时,降水量达100mm,降雨24小时,降水量达120mm时发布转移预警;当境内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80mm,降雨6小时,降水量达100mm,降雨12小时,降水量达120mm,降雨24小时,降水量达140mm时且有持续降雨可能时,对威胁区域人员采取立即转移。降水量以县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以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预警转移雨量标准

警戒等级

降雨量(mm)

准备转移

立即转移

3小时累计降雨

60mm

80mm

6小时累计降雨

80mm

100mm

12小时累计降雨

100mm

120mm

24小时累计降雨

120mm

140mm

预警水位标准

详见各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上级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的信息。

4.3监测预警制度

镇域内或周边乡镇出现强降雨或因水库泄洪、溃坝险情造成河道水位持续上涨时;或接到县防指通知命令未来24小时内有可能发生暴雨山洪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各村及危险区域内群众做好撤离准备或立即转移。

4.4预警发布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有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发布通知相关村居、人员做好山洪防御前期的准备工作。所在村应组织人员开展巡视,对可能威胁群众安全的异常情况时立即报警,组织群众撤离,并上报主要领导,预警发布程序为县、镇、村、户的顺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山塘、溃坝等) 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级防汛指挥机构。

4.5预警方式

1准备转移:微信、电话、短信、无线预警广播、手持喇叭、敲锣。

2立即转移:微信、电话、短信、无线预警广播、手持喇叭、敲锣、高频口哨、手摇警报器,挨家挨户通知

4.6预警解除

镇防指向县防指请示后,由县防指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5、人员转移

当发生山洪灾害时,根据预警的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先转移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转移地点、线路遵循就近、安全、快速的原则,转移的工作采取镇、村组织干部层层负责的办法,听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

5.1转移登记

转移人员应做好登记上表,填写家庭情况、安置地点、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各山洪灾害点人员转移登记情况详见各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5.2转移安置纪律

具体转移责任同本村山洪灾害责任网格。

1对于疏散转移工作,、村两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组织,确保疏散行动有条不紊,临危不乱。

2各片区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种命令和规定,不得各行其是

3做好汛情预警预报和通讯联络工作,所有应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被转移安置的群众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大局。对于不服从转移安置安排的少数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人员可以强制转移安置。

5)对于不听指挥,不服领导,阻碍转移安置工作正常进行、违反防汛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不按照本《预案》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5.3转移安置

各村转移、逃生路线及安置点信息详见各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5.4人员返回

预警解除后,灾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等符合要求后,依据人员转移台账,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5.5转移台账

人员转移安置台账见附件2

七、6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工作机制

6.1.1人员组织

抢险救灾人员详见附件4。同时镇人武部(武装部长:王胤15955635397)负责联系民兵队伍协助开展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物资、车辆调配由党政办统一负责调度,镇卫生院提供基础医疗救护。

6.1.2物资储备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处理,政府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5000个编织袋、30把铁锹、30把手电筒、雨衣80套。等统一放置在政府仓库。为了确保转移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可医,村与镇超市签订合同代储安置人员生活必需品(方便面、大米、饮用水、食油等)。一旦发生灾害,由镇包点干部负责,村书记协助做好转移人员生活安置和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基本医疗保障、卫生防疫等问题由疫控部门及镇卫生院负责。

6.1.3车辆调配

由党政办综合调度车辆协助开展人员转移等工作,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大型机械时:(1)优先联系镇域内社会号料;(2)就近借用附近工程施工机械,(3)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县防指提供救助。

6.1.4资金储备

政府常备应急资金5万元。

6.2灾情处置

6.2.1围困人员解救

针对围困人员抢救需根据现场情况、险难度,制定抢险方案,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援助。

6.2.2伤员抢救

伤员临时抢救由镇卫生院负责,必要时直接转移至县级医院。

6.3应急保障

6.3.1基础设施保障

水、电、路、通信设施保障由镇相关责任单位、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序号

基础设施分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水利

吴健飞

15155505399

2

电力

 

18156351311

3

交通

 

13956591782

6.3.2治安维持

由镇综办主任卞国宝(电话:13856358228)负责,琴溪镇派出所协助开展治安维护。

6.3.3卫生防疫

由镇卫计部门给予工作指导。

6.3.4灾后救助

灾后救助由镇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政策制定具体人员、房屋救助方案。

7、保障措施

汛前,镇、村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各山洪、地质隐患点,水库等水利工程进行巡查,进行全面普查,对防御薄弱的隐患点提前修复或进行临时应急处置,同时利用会议、应急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同时制作张贴山洪灾害明白卡,提高我镇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8、责任追究

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按预案要求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附表及附件

 附件1               琴溪镇山洪灾害点转移包保责任人


序号

威胁区名称

涉及人数

镇级联系人

联系方式

村级包保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汀溪河旵山段桂元组

20人

赵晋哲

13615632618

许选平

13966205170

2

汀溪河旵山段花元组

16人

张浈

18365366881

3

青弋江赤滩段、汀溪河赤滩段

26人

 

18005633443

孙雪

18856327373

4

漕溪河乐琴段

5人

黄飞

15256331761

周群

17754046872

5

青弋江马鞍段凉潭组

30人

周媛

18756330019

郭秦智

18298278535

6

青弋江马鞍段小琴组

48人

卫小秋

何成芳

13655665508

13965655101

7

汀溪河琴川组

44人

卫威

潘东波

15956365431

18225635198

 

 

 

 

 

 

 

 

 

 

 

 

 

 

 

 

 

 

 

 

 

 

 

 

 

 

 

 


 

 

 

 

 

 

 

附件2           山洪、台风灾害防御人员转移台账

序号

所在村

户主姓名

家中人口数

联系方式

人员转移包保责任人

联系方式

转移时间

安置点信息

是否全

部转移

返回时间

 

 

 

 

 

 

 

 

 

 

 

 

 

 

 

 

 

 

 

 

 

 

 

 

 

 

 

 

 

 

 

 

 

 

 

 

 

 

 

 

 

 

 

 

 

 

 

 

 

 

 

 

 

 

 

 

 

 

 

 

 

 

 

 

 

 

备注:1、人员转移务必保障每户不漏一人,人员转移完成后,包保责任人务必逐户检查是否有人员遗漏。

2、人员转移务必保障生命优先,家中贵重物品不变带走的优先放置在高处,若山洪来势迅猛,以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


附件3

琴溪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花名册

序号

救援队职务

姓名

出生年月

备注

1

队长

 

1985.06

 

2

副队长

赵晋哲

1987.01

 

3

队员

段小发

1970.09

 

4

队员

何德君

1983.03

 

5

队员

 

1979.11

 

6

队员

高一龙

1963.11

 

7

队员

王黎辉

1992.09

 

8

队员

 

1994.11

 

9

队员

 

1996.02

 

10

队员

任本达

1998.02

 

11

队员

孙志超

1990.09

 

12

队员

吴健飞

1991.03

 

13

队员

史建国

1993.07

 

14

队员

 

1988.06

 

15

队员

侯孝木

1995.05

 

16

队员

周钰杰

1997.04

 

17

队员

 

1994.11

 

18

队员

张超毅

1998.01

 

19

队员

 

1989.11

 

20

队员

吴露山

1992.04

 

21

队员

 

1994.12

 

22

队员

桂星果

1979.11

 

23

队员

丁习军

1979.04

 

24

队员

 

1992.06

 

25

队员

卫忠夏

1975.06

 

26

队员

 

1992.12

 

27

队员

 

1982.04

 

28

队员

 

1994.06

 

29

队员

孙广斌

1970.01

 

30

队员

 

19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