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文旅局> 乡村振兴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305-00111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16:01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8 16:01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泾县文旅局 就业帮扶 关于印发《2023年泾县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文旅〔20237) 优先安排具有从事旅游厕所公益岗位工作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2016-2020年间脱贫家庭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如乡镇、村无此类农村人员,也可面向其他低收入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人口。 A级以上旅游厕所原则上每人每月640元。 上岗人员申请-村评议、公示、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岗位管理-资金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月发放 0563-2666029
泾县文旅局 产业帮扶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泾文旅〔202359)
具备条件户通过自产自销或者在旅游企业售卖等方式售卖自家生产的笋干、茶叶、鸡蛋等农副土特产品,售卖金额达到500元及以上,可申报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补贴。 参与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销售额达到500元不超过1000元的,每户给予200元补贴;达到1000元不超过2000元,每户给予300元补贴;超过2000元以上的,每户给予500元补贴。各申报农户补贴不累计叠加且当年仅能享受一次。 户申请-村评议、公示、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项目评估验收-资金发放 一卡通发放 按项目完成进度发放 0563-266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