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智慧学校建设应用,规范学校教育信息化和实验教学设备的管理,推动教育信息化和实验教学的持续发展,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智慧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县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和实验教学管理、应用及创新水平。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县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和实验教学考核评估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办法
按《泾县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工作评估标准》、《泾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评估标准》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各校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于2023年1月12日前上报自查得分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以电子表格、图片、扫描件等形式,对照评估标准一级指标目录归档整理上报,逾期以零分处理)。
二、考核评估及表彰对象
考核评估对象:全县各中小学校。
表彰对象:按泾教体〔2015〕28号文件要求,对照各类考评细则,在各校推荐的优秀管理员、教师中遴选(各校优秀管理员、教师推荐表、考评细则评分表及能反映工作付出和成绩的精炼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于2023年1月12日前报县电教馆,逾期作为放弃处理。
三、考核评估内容
学校工作:依据《泾县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工作评估标准》、《泾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评估标准》;
表彰工作:依据《泾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员考评细则》、《泾县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考评细则》、《泾县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和《泾县智慧课堂教学应用教师考核细则》。
四、通报表彰
县教体局将此次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在全县通报,对教育信息化和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好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相关事宜
1、请各校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补缺补差,完善各项工作;
2、各校要依据各类考评细则和教师实际工作表现,组织开展校内优秀管理员、教师和智慧课堂教学能手的评选,充分调动教师应用信息化、实验教学和智慧课堂的积极性。
3、泾县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和实验教学工作考核评估和表彰的各类考核细则、评估标准及优秀管理员和教师推荐表电子稿,在“泾县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工作微信群”下载。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5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