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牵头指导处/科室)
抽查主体(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时间段
备注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监督检查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4、内部管理情况;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5、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泾县司法局
全县律师事务所
全市抽查基数6家,抽查比例不低于15%。
5家
2023年3月至11月(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公法股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进行监督检查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泾县公证处
全县抽查基数1家,抽查比例为100%。
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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