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受县政府委托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县政府公布 ;
3、开展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迁工作;与被征收人共同选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4、负责房屋征收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的具体工作;
5、指导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6、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李维 谢军
副主任(主持工作):李维
办公地点: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建局812室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563-236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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