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建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城区雅园路、纪村路两路有效衔接的议案建议》(第1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现场察看及与国土部门对接,该区域控规已完成但征迁工作尚未开展且部分土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暂不具备建设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泾川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迁指挥部等部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积极谋划推进雅园路、纪村路两路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启动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泾县住建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电 话: 236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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