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君代表:
你在丁家桥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复古槽遗址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丁家桥镇文旅办收到建议后立即走访了解,针对你提出的建议,丁家桥镇文旅办已向县文旅局文物股反馈你提出的建议,并会同镇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商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修复小岭古槽遗址。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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