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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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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306-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5 16:21
2023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05 16:21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城乡低保标准
1、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5元。
城市低保金按照家庭收入实行补差发放,其中A类人员按照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按照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C类人员不增发。
2、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8元。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A类人员按照630元/月、B类人员按照490元/月、C类人员按照350元/月发放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