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审核通过的泾县2022年春秋季及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补发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8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63,
邮箱:ahjxfpb@126.com,
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10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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