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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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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10:34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7 10:34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

提案的复函

 

殷红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临街施工建筑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狠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落实,设置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等法律、规法、标准,要求施工企业结合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的分析,形成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清单,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前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建立和居民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具体施工部位、内容、时间、安全隐患、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需要居民配合的事项提前发布公示。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避开居民出行高峰期,涉及占道施工时,必须在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引导过往车辆和行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先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2023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第一季度监督执法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拉网式的方式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对易发多发高处坠落事故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容易产生高空坠物的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并对事故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存有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全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我县在建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基本落实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截至3月21日,我局共检查在建项目23个,排查高空坠物方面安全隐患12项,目前基本已完成整改闭环。

三、狠抓沿街店面装修施工安全的管理(城管执法局)

对沿街门面房装修的业主施工前需履行报备手续,并告知业主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装修业主在施工前必须安装施工围挡围闭施工。加大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安装施工围挡的业主一律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强化工作举措,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惩戒力度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切实防范建筑施工中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督促责任主体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整改。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法占道施工、高出作业、起重吊装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履职不到位,落实责任不力的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不良行为记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建筑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办理类别:B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城管执法局,13645631498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