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融媒体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融媒体中心>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2341729486353219E/202301-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融媒体中心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文字解读《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16:38
文字解读《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13 16:38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3年1月10日正式印发。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泾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泾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个县级平台、2个县直平台、12个乡镇(县开发区)应急广播平台、141个村(社区)平台、自然村组应急广播终端1606个(1506个大喇叭、100个音柱,包括森林防灭火、旅游景点以及部分行政村实际需求)的建设任务,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22年4月完成县级初验收,8月开展省级功能测试,经初步测试运行,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充分体现了平战结合,在疫情防控、应对极端天气、政策宣讲方面发挥了较大较好的作用。

为加强我县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暂行办法》《泾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暂行办法》主要为加强我县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发挥应急广播系统在重大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必须保证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制定《暂行办法》统筹总体,从而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县、乡镇、村三级分级进行规范化管理。

随着应急广播影响力不断扩大,信息播出量日趋增加,信息播出管理中必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管理和监督职责范围、信息播出频次时间长的限定等。为加强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监管举措,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作密切、监管有力、规范高效”的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长效机制,起草了《暂行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决策启动方面根据应急广播建设工作安排,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三家单位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17日形成初稿,并将初稿发到每个乡镇(开发区)征求意见。2022年7月6日,召开应急广播工作会,邀请各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参加,就初稿进行协商论证,根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对初稿进行了完善。近期,该稿向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意见征求,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完善,反馈意见情况附后。

(二)公众参与方面。《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是对县和乡镇应急广播平台进行使用管理的管理办法,是对使用应急广播部门规范运行应急广播的管理规定,现已通过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向使用部门征求了意见,同时于7月29日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专家论证方面。应急广播管理工作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专家论证必要性不大,同时本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暂行办法》《泾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制定的,是根据我县实际对以上管理办法的细化和具体落实。

(四)风险评估方面。建设应急广播目的是出现在重大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不存在社会稳定风险。

(五)合法性审查方面。经县文旅局和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审查,一致认为《泾县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备相应合法性。

四、工作目标

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是应急广播体系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广播系统运维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将应急广播纳入应急体系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完善应急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县融媒体中心是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全部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县财政局要将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应急广播体系长期稳定运行:县电信公司负责提供县、镇、村三级网络传输通道: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广播终端用电;各级平台负责所涉辖区内应急广播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播出工作。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包含总则、播出管理、使用管理、运维管理、奖励和惩罚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我县应急广播的管理和使用的原则和规范、相关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应急广播的原则,安全播出的要求。

第二部分播出管理,主要明确了各平台应用本平台应急广播播出信息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特别对信息的播出内容及性质进行了规范,因涉及安全播出所有内容均需落实三审制,播发时长参考省级信息播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分钟,县乡村三级平台均要合理安排播发的频次和时长,避免扰民。

第三部分使用管理,主要明确了各平台对本区域应急广播设备使用进行管理的要求,对各级平台机房建设做了要求,要求各级平台需设置AB岗管理人员,播控平台实行账号、密码管理,避免因人员变动引起应急广播管理工作脱节,更进一步筑牢安全播出的防线。

第四部分运维管理,主要明确了应急广播系统的维护管理及终端在线率的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将县平台及全县的运维工作交由县融媒体承担,并可由融媒体委托三方协助开展,明确了县局、台、镇、村在运维中各自的职责任务。

第五部分奖励和惩罚,主要明确了对破坏应急广播系统设备和违规使用应急广播的违法行为的惩罚,破坏应急广播设施,侵犯网络安全行为,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

(一)多环节管理系统性强。《暂行办法》涉及应急广播的定义、内容、播出管理、使用管理、运维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了明确说明,具有一定的统筹性和系统性,特别是通过建设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可操作性较强。

(二)多级别审查规范性强。《暂行办法》将应急广播紧急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查权限分为三种级别平台审查,分别为:县级平台审查、乡镇级(县直部门)平台审查、村级(社区)平台审查,通过多级别平台审查的方式,从而强化规范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从播出管理、使用管理、运维管理、奖励和惩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广播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能够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解读机构: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股

政策咨询电话:0563-2666008

政策咨询邮箱:863239807@qq.com 

政策咨询地址:宣城市泾县山口社区三楼泾县文化和旅游局3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