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1729MB1585629C/202306-0001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10:06
关于《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10:06 来源: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现就《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般情况公开征求意见30日,由于目前我县“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决策时间较紧,经研究决定公开征求意见3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18056333080

电子邮件:jxswj5022055@126.com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

 

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宣城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县于6月开展“徽动消费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名称

  徽动消费乐享泾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7月2日。

三、主办、承办和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泾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经济开发区管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合作单位: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电信泾县分公司

四、活动主题

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泾县农村商业银行现金红包、电信的翼支付消费券等形式,释放消费潜力,回暖消费市场。

五、参与企业

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对象为泾县限额以上住宿、餐饮、零售及拟培育的月度新增企业等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六、活动内容

(一)发放电子消费券。6月12日至7月2日,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客户端内打造线上消费促进活动主会场,通过线上各类核心流量资源以及线下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者可在农商行手机银行端以随机抽奖的方式领取满减消费券,消费券包括: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80元,每人每周限抢一次,单次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者可到县内线下参加活动的经营单位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农商行通过支付结算系统将补贴金额与用户实际付款金额累加结算至商家账户,并为商家提供对账清单,同时扣减政府对应的补贴金额。

(二)发放现金红包。为扩大本次活动影响力,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将为参与活动并使用本行银行卡支付的客户发放现金红包,分别是:满50元送2元、满100元送4元、满200送8元,每笔消费仅赠送一份,在活动结束后根据客户消费金额进行发放。

(三)发放翼支付消费券。6月12-7月2日每天10点开始,消费者下载并注册绑定翼支付 APP,活动期间登录活动专区以领取消费券的方式领劵;活动期间,同一面值的消费券单个用户最多可以领取2张,单次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设三种面额:单笔消费 5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 2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 1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5元消费券。

七、宣传工作

(一)组织主流媒体在活动期间持续开展集中报道,联合新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渲染报道,在公交车、重点街区、大型商超等场所开展宣传。

(二)以发文、会议等形式引导经营单位和市民参与活动。

八、经费保障

1.发放电子消费券的100万元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2.发放现金红包的配套10万元由泾县农村商业银行保障;

3.发放翼支付消费券共35万元,其中20万元由中国电信泾县分公司保障,15万元由省商务厅2022年消费活动补助资金保障。

总资金:145万元。

九、组织领导

成立县“徽动消费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科商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区、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相关部门和平台职责如下:

县科商经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相关商贸单位参加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活动专项资金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电子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县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经营户上线参加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协调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并将阶段性建设成果报道上报全国、省、市媒体进行播发,同时广泛发动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新兴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的报道。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电信泾县分公司为活动提供免费平台产品支持,在手机银行端投入流量资源支持,全程提供运营支持;对新入驻平台商家,提供专项技术支持服务;加强消费券发放、使用全程数据监督,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消费促进工作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

的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和推广,营造活动氛围,引导企业、经营户和市民广泛参与。

(三)加强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消费促进活动期间安全管理,落实参加活动企业和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关注社会反响,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工作。

 

“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乡镇

行业

联系人

1

安徽省泾县红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开发区

住宿业

2

泾县申鑫酒店有限公司

泾川镇

住宿业

童译萱

3

安徽泾县吾童巷文化餐饮有限公司

泾川镇

餐饮业

吴小飞

4

泾县君品楼酒楼

泾川镇

餐饮业

宋飞

5

泾县小康药店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汪徽兴

6

安徽泾县格林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泾川镇

住宿业

安恬

7

泾县新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陈剑

8

泾县华运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汪清香

9

泾县茶城水果大卖场

泾川镇

零售业

10

泾县刘一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泾川镇

餐饮业

潘文龙

11

泾县大胜食品批发部

泾川镇

零售业

章静

12

泾县夜猫子串吧

泾川镇

餐饮业

潘乐勤

13

泾县楚越装饰店

泾川镇

零售业

邢修龙

14

安徽泾县太空副食品批发部

泾川镇

零售业

周敏

15

泾县宏图文化用品商贸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樊鸿斌

16

泾县惠到家商贸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17

泾县华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泾川镇

批发业

成世武

18

泾县司乘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泾川镇

住宿业

周昕影

19

泾县味之道酒店

泾川镇

餐饮业

高枝珮

20

泾县宴满楼酒楼

泾川镇

餐饮业

韩国满

21

泾县华海车业经营部

泾川镇

零售业

钟雪梅

22

宣城市老百姓江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泾川镇

零售业

舒琳辉

23

泾县金泰大酒店

泾川镇

餐饮业

袁遵祥

24

泾县大浪炭火烤肉店

泾川镇

餐饮业

宛和生

25

泾县小龙酒家

泾川镇

餐饮业

徐志龙

26

泾县星心农庄

云岭镇

餐饮业

马长松

27

泾县嘉乐超市

云岭镇

零售业

杨丽丽

28

泾县云岭星火农庄

云岭镇

餐饮业

汪佳丽

29

安徽奥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茂林镇

住宿业

包林

30

泾县茂林镇吴本良酒家

茂林镇

餐饮业

吴波

31

泾县森鹏家居用品生活馆

茂林镇

零售业

森鹏

32

泾县小龙坎火锅店

茂林镇

餐饮业

张昊

33

泾县徽韵酒楼

茂林镇

餐饮业

朱宁

34

泾县华宁商贸有限公司

榔桥镇

零售业

谢军

35

安徽省徽水河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榔桥镇

餐饮业

谢军

36

泾县苏红广厂餐饮有限公司

榔桥镇

餐饮业

曹玉新

37

泾县欧易尚精品生活超市

榔桥镇

零售业

李雪莲

*38

泾县安德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榔桥镇

零售业

谢新宇

39

泾县桃花潭镇谪仙酒家

桃花潭镇

餐饮业

翟和胜

40

泾县柳溪山庄

桃花潭镇

餐饮业

江绍新

41

泾县桃花山庄有限公司

桃花潭镇

住宿业

卢德艳

42

泾县金丽超市

桃花潭镇

零售业

翟小丽

43

泾县长村大酒店

桃花潭镇

餐饮业

王超

44

泾县桃花姐假日酒店

桃花潭镇

餐饮业

李文亮

45

安徽省泾县金果超市

桃花潭镇

零售业

吴玉梅

46

泾县桃花潭镇德荣超市

桃花潭镇

零售业

周振中

47

泾县尚品烘焙蛋糕店

桃花潭镇

零售业

史淑琴

*48

金马庄园度假村

丁家桥镇

住宿业

赵安东

49

泾县可豹购物超市

黄村镇

零售业

金可群

50

泾县新育苗商贸有限公司

黄村镇

零售业

何涛

51

泾县月亮湾敬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蔡村镇

住宿业

聂慧春

52

安徽泾县觅源竹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蔡村镇

住宿业

丁艳

53

泾县月亮湾月亮小镇酒店

蔡村镇

住宿业

胡玲玲

54

泾县蔡村镇月亮湾老虎土菜馆

蔡村镇

餐饮业

郭泉

55

泾县月亮湾陌上溪下民宿山庄

蔡村镇

住宿业

王丽华

56

泾县月亮湾老兵客栈

蔡村镇

餐饮业

杨玲娟

*57

泾县厨管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蔡村镇

餐饮业

柳志强

58

泾县和合大酒店有限公司

琴溪镇

餐饮业

柳志强

59

泾县爱晚之家宾馆有限公司

琴溪镇

住宿业

顾义忠

60

泾县鼎食之家饭店

琴溪镇

餐饮业

梅松

*61

泾县强胜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琴溪镇

住宿

柳志强

62

泾县格林蔚蓝酒店

昌桥乡

住宿业

魏美霞

63

泾县俏湘楠酒楼

昌桥乡

餐饮业

严湘萍

64

泾县文宸超市

昌桥乡

零售业

栾玉环

65

泾县忠义堂农家乐饭店

昌桥乡

餐饮业

张瑞

66

泾县亿家欢购物广场

汀溪乡

零售业

陈兴朋

67

泾县汀溪绿环度假酒店

汀溪乡

住宿业

李小萍

68

泾县汀溪梧桐树驿站农家乐饭店

汀溪乡

餐饮业

胡六子

69

泾县行者单车店

汀溪乡

零售业

马丽娜

70

泾县苏红明明大酒店

汀溪乡

餐饮业

伍明明

备注:标注*为拟培育的月度新增型商贸企业。

 

 

 

《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全面释放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助力企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宣城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局草拟了《泾县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泾县”促消费活动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方面,2023年6月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促消费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县科商经信局草拟了《方案》初稿。6月7日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参会,进行充分讨论。会上共收集意见1条,是丁家桥镇提出将拟培育的月度新增型商贸企业纳入此次促消费活动商户,意见已采纳。(二)公众参与方面,县科商经信局于6月7日将《方案》刊登于泾县科商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活动名称:徽动消费乐享泾县

(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7月2日。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泾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经济开发区管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合作单位: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电信泾县分公司

(四)活动主题: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泾县农村商业银行现金红包、电信的翼支付消费券等形式,释放消费潜力,回暖消费市场。

(五)参与企业

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对象为泾县限额以上住宿、餐饮、零售及拟培育的月度新增企业等经营单位

(六)活动内容

1、发放电子消费券。6月12日至7月2日,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客户端内打造线上消费促进活动主会场,通过线上各类核心流量资源以及线下物料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者可在农商行手机银行端以随机抽奖的方式领取满减消费券,消费券包括: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80元,每人每周限抢一次,单次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农商行通过支付结算系统将补贴金额与用户实际付款金额累加结算至商家账户,并为商家提供对账清单,同时扣减政府对应的补贴金额。

2、发放现金红包。为扩大本次活动影响力,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将为参与活动并使用本行银行卡支付的客户发放现金红包,分别是:满50元送2元、满100元送4元、满200送8元,每笔消费仅赠送一份。

3、发放翼支付消费券。6月12-7月2日每天10点开始,消费者下载并注册绑定翼支付 APP,活动期间登录活动专区以领取消费券的方式领劵;活动期间,同一面值的消费券单个用户最多可以领取2张,单次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设三种面额:单笔消费 5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 2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 10元及以上,一次性使用 5元消费券。

(七)宣传工作

1、组织主流媒体在活动期间持续开展集中报道,联合新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渲染报道,在公交车、重点街区、大型商超等场所开展宣传。

2、以发文、会议等形式引导经营单位和市民参与活动。

(八)经费保障

1.发放电子消费券的100万元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2.发放现金红包的配套10万元由泾县农村商业银行保障;

3.发放翼支付消费券共35万元,其中20万元由中国电信泾县分公司保障,15万元由省商务厅2022年消费活动补助资金保障。

总资金: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