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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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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6-0001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3年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2 发布日期: 2023-06-02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2 11:08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泾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泾安办〔2023〕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灾知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积极配合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参加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诠释安全知识等形式进行,加大矿政管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灾避险等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知识、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利用第33“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6月25日,结合全国土地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大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调动各种宣传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四)结合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开展地灾防范专项宣传活动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巡查检查,主要检查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和警示标志牌的设立情况,以及责任人、监测人的履职情况。同时,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对周围群众防灾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宣传,加强协同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一是矿山巡查执法巡查活动。采取联合巡查、重点区域巡查、日常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促进监管向“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有效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是开展事故隐患曝光活动。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针对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曝光一批不依法履行义务、非法开采、安全隐患突出的矿山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自然资源规划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矿管理股,具体落实工作任务。

(二)务求工作实效。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活动主题,力求形式多样,务求工作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局机关、各自然资源所办公楼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三)严格督查检查。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活动期间,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自然资源规划所要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30日前将我局202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笑明

副组长:吴云林

 员:琚     刘四徽 郝光华 朱治国

汪志钢 何佳晔   刘邦本  俊

胡学英 王晓华    许书军  冠

刘明胜 胡忠华 赵春晖 赵荣霞 贺俊之

周钰杰  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