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应急局> 基层政务公开> 安全生产> 行政管理> 预警提示信息
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5-00044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自然灾害类预警】安徽省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02 18:55
【自然灾害类预警】安徽省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发布时间:2023-05-02 18:55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预计,2023年5月2日20时至5月3日20时,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霍山县、金寨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IV级,蓝色预警)。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

  请各地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3年05月02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