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年产1100万吨高品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泾县泾川镇太美区域,205国道(山深浅)与206省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8°24′26.33″,北纬30°44′7.87″;总占地面积5.3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建设期项目本工程总挖方量为124.44万m3(全部为一般土方124.44万m3),总填方量0.39万m3(其中表土0.21万m3、一般土方0.18万m3),借方0.21万m3,余方124.26万m3。;项目预计2023年5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7.18万元,植物措施158.00万元,临时措施10.71万元,独立费用47.21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00万元),基本预备费1.7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64万元。
二、同意《年产1100万吨高品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生产建设项目南方红壤丘陵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3hm2。
四、基本同意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防治措施布置,应进一步细化施工期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措施设置,排水管网与集镇市政管网做好衔接。
五、同意方案中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做好建设期间监测工作。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2022年4月7日发布执行)按照工程总征、占地面积,按照0.80元/m2计征。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264万元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工程交付使用前应按照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安徽省水利厅(皖水保函〔2018〕569号)文件规定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和备案工作。
特此批复
2023 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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