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申请户:
(1)城区居民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乡镇居民向所在乡镇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无住房证明(带申请家庭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到二楼房管和不动产窗口开据)
(5)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开据;无工作单位的有户籍所在社区开据;退休的提供工资存折或卡复印件)。
(6)低保证和低保存折或卡复印件;
(7)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8)租住私房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租赁发票(税务局窗口开据);
(9)申请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提供县级(含)以上病历、治病证明材料、交警部门的事故鉴定证明材料。
(10)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书。
(11)申请人建设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12)1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已经保障复核户:
(1)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社区提交《泾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复核表》;
(3)无住房证明(带复核家庭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到二楼房管和不动产窗口开据)。
(4)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开据;无工作单位的有户籍所在社区开据;退休的提供工资存折或卡复印件)。
(5)低保证和低保存折或卡复印件;
(6)租住私房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租赁发票(税务局窗口开据);
(7)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书。
(8)申请人本人建设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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