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宣城市《关于印发〈宣城市遴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2〕15号),2023年1月,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泾县遴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就我县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专业人员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个性化课后服务做了明确要求。现就2023年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做如下几点提醒:
一、遴选范围
遴选体育类、文化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书画类、语言艺术类、戏剧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非遗项目等提升学生素质、培养个性化特长的非学科类培训课程和实践活动。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机构(个人)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
(二)联合评审。泾县课后服务第三方力量遴选小组依照职责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
(三)结果公布。县教体局在泾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遴选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时间:自《泾县遴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
(二)评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8月7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
四、相关说明
(一)第三方机构(个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所有申报材料按时间节点上报至泾县教体局基教股602室,联系人:沈良傲,电话:5022227。第三方机构(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三)经联合评审,符合遴选要求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个人),学校可选择使用参与课后服务,未经遴选的第三方力量一律不得入校开展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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