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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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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306-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发布会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郑蓉解读《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08:31
【发布会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郑蓉解读《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08:31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2023年泾县生态环境分局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3年6月28日

四、发布会地点: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5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主要内容:解读了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六、发布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郑蓉

七、参加发布会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等新闻单位和县内泾县论坛、泾县之窗、泾县365泾彩

八、新闻发布会内容: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法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2022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深入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审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扎实开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珍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

(二)完善决策机制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细化决策流程。成立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印发《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均上会进行集体讨论后决定,并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提升局决策水平。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2.法制审查从严开展,规范合法性审查标准。落实《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审查思路、审查依据、存在问题等要素落于纸面,实现审查全程留痕。

(三)规范行政行为

1.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流程。根据许可事项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凝聚共识。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环境影响进行必要性、科学性论证、评价。

2.我局以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制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落实《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审查全程留痕。2022年至今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检察建议。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生态环境执法一线人员全部持证,生态环境执法新进工作人员全部通过2022年安徽省行政执法测试,并顺利完成省厅组织的环境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全部持证,在2023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中,执法人员全体参加并全部通过,取得平均成绩87分的好成绩。

4.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执法、精准执法水平。通过周一早会集体学习《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同时把法律法规培训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定期开展案件交流会,从执法装备使用、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到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现场取证、笔录制作等全方位交流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对案件办理程序、法律法规、裁量细则、执法要求、政策文件等均充分了解,提升执法标准化运用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审和案卷互评工作,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派员参加了全省第三轮、第四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全省行政执法培训,通过案卷审查、评查、做好互学互鉴,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5.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抓好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排查整治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全县涉危、涉重等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行政处罚有关情况均在县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进行公开,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6.推进“两法衔接”,强化协调沟通。加强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我局同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工作“三互”意见的通知》,同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度完善、日常案件交流和办理、部门联席会议等加强协调会商,实现尺度统一、标准一致。在疑难复杂交办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履职尽职,在重大执法案件中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有力震慑、打击。

7.落实“免罚清单”制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根据省厅下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对清单中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在落实从轻处罚、免罚制度的过程应严格依据法定程序,适用从轻处罚、免罚条款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最后依法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免罚清单》的实施,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空间,有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围绕宪法法律宣传普及。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和宪法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常学常练、常学常熟,提升干部职工宪法素养。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会同泾县司法局赴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精准云普法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局工作人员会上解读《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导》,重点讲解了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

3.围绕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我局创新开展《民法典》宣讲的系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分别赴云岭镇天井村和桃花潭镇连虹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实务中的具体案例,从《民法典》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解读、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态环境方面新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方面给群众解读了《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相关内容。通过分析“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让群众提升法律意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结合生态环境主题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开展“5·18”泾县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主体系列宣传活动,以入社区、入景区、入企业的宣传形式,的向社会各界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做到目标上有新定位、工作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成效,持续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树立法治建设工作的好典型、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的好经验,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来,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日等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在利用好宣传栏、宣传手册、微信工作群等现有宣传“阵地”基础上,探索怎样提高新媒体平台使用效率和质效,加强损害环境责任方面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干部队伍的能力,提高法治工作效率。将法治学习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做细到每一个工作流程之中。做好局内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建设讲座、案件咨询等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