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桃花潭镇龙潭村2023年农田水利整治项目
2.资金来源: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万元。
3.实施期限:2023年9月底前完成
4.实施单位: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5.实施责任人:夏光田
6.建设单位:龙潭村
7.建设内容:对该地块240亩进行土地平整,田埂填筑,并建设配套沟渠2.5公里 ;维修原有总干渠600米,建设长2.3公里,宽3.5米,厚0.3米砂石机耕路。
二、项目监督小组
组 长:翟智顺
成 员:翟继俊 苏七锦
三、项目效益分析
1.受益对象:龙潭村村民
2.绩效目标:改善当地 2 个村民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生产增收增效。
3.联农带农机制:为304名村民(21户脱贫户)长久可持续发展提供便利。
四、项目实施管理
龙潭村村委会将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安排专人负责监督,镇级相关部门同步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和资金管理正常运转。
五、项目建成管护
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乡村振兴项目管护范围,由龙潭村委会负责日常养护,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六、公示时间
公示为10天(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63,邮箱:ahjxfpb@1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
桃花潭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3-5870202,电子邮箱:175739280@qq.com,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街道5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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