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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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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306-00070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政协第101号提案的回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11:06
关于政协第101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6-01 11:06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维高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我县方解石矿整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21224日,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方解石矿山整合进度的建议”的提案,县政府交由我局主办,县应急局、云岭和桃花潭镇政府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方解石矿整合方面

(一)全县方解石矿山整合前概况

整合前,全县方解石矿山共设置采矿权26家(含1家脉石英矿)。截止2021年底,26家方解石矿保有资源量4659.65万吨、脉石英矿保有资源量1.82万吨(详见附表)。

(二)全县整合后方解石矿山采矿权出让发证工作安排

   2021年底县政府印发了《泾县方解石矿采矿权资源整合及发证工作方案》(泾政秘〔2021259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采矿权设置

根据《泾县矿山整治实施方案》(泾办发〔201414号)和《泾县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全县26家方解石矿山采矿权整合后减少为14家,其中:6家作为独立矿权予以保留(1家已被省自然资源厅注销,正在准备重新出让), 20家整合为8家。

2、处置方式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20家整合为8家涉及范围和资源储量变化的均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整合后矿权,其挂牌出让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经县政府同意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审议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公开挂牌出让、发放采矿权证。

3、工作步骤

一是开展资源储量核实或勘查。二是划定拟出让矿区范围。三是做好“净矿”的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公开出让。五是发放采矿权证。

(四)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为加快整合工作,我县在执行泾政秘〔2021259号方案基础上,改变整合工作思路,拟采取保留1家注销N家方式推进整合工作,后经研究,泾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徽永鑫石英粉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整合条件,富源矿开采、永鑫矿注销;经过艰苦的调解和谈判,泾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徽永鑫石英粉体有限责任公司整合达成协议,经安徽永鑫石英粉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后注销其采矿权证,泾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整合工作。目前该矿已完成复工复产验收,正在进行矿山基建工作。

今年计划继续采用保留1家注销N家的方式启动泾县国华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与泾县裕陈大理石矿整合为1家、泾县家兴方解石矿与泾县北贡五鑫大理石矿有限公司整合为1家、泾县包合学林方解石矿与泾县中兴粉体有限公司整合为1家的整合任务。一是国华矿与裕陈矿整合正在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县矿山整合工作小组赴国华矿和裕陈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了解企业困难与顾虑,积极促成两家企业同意保留国华矿、关闭裕陈矿整合方式。截止目前,已完成国华、裕陈矿的储量核实工作,并聘请评价单位完成对国华矿安全问题查找,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二是学林矿与中兴矿整合,桃花潭镇政府正在与矿山企业对接。三是家兴矿与五鑫矿整合,家兴矿位于陈塘水库边,矿山开采对陈塘水库库坝稳定性是否有影响,需请评估机构进行论证,目前正在动员矿山开展论证工作。

(五)存在困难

按泾政秘〔2021259号方案进行整合存在的难点

限制政策多且经常调整。矿山整合涉及部门多,相关政策也多,且这些年涉及矿山的相关政策调整也较频繁,导致我县矿山整合工作方案也在不断调整。

1、采矿权证配号方面:我县方解石矿整合后采矿权证由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但因为原来几家参与整合的方解石矿采矿权证要注销,发放新证需在自然资源部配号,时间较长。

2、生态环境方面:因整合后采矿权范围发生变化,要重新做环评并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时间较长。

3、项目备案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非煤〔202094号),一是整合后矿山是否属新建要与宣城市经信局(备案单位)协商,因为新建矿山相关要求更严;二是整合后矿山要符合《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即:整合后方解石矿要达到最小储量规模(露天开采500万吨以上、地下开采300万吨以上),如春长矿因担心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内储量达不到最小规模而未申请详查。

4、产业准入方面:我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方解石开采属限制类,不得新建。

5、水土保持方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破坏植被、损坏地貌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露天采矿生产建设项目。”根据这个规定,露天方解石矿山整合无法取得新采矿证。

6、安全生产方面: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超过200米(我县郭山整合后露天边坡高达400米)的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应急厅审查颁证,办理难度较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规定:“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要进行严格论证。”方解石矿很难采用充填采矿法,因缺少充填材料。

矿山企业有顾虑。经与全县参与整合的方解石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和沟通,大部分矿山企业对公开出让本整合矿山能否竞得有顾虑。

保留1家先行注销其他被整合矿山(即:保留1家,注销N家)方式进行存在的难点

大部分矿山企业对注销后的原已出让给矿山企业的资源储量是否仍为原矿山企业所有有顾虑,态度不积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今年力争完成6家整合为3家整合任务。即:国华矿与裕陈矿整合、学林矿与中兴矿整合、家兴矿与五鑫矿整合。

2、明后两年完成剩余12家整合为4家整合任务。继续动员剩余12家矿山企业在两种整合方式中选择一种,鼓励引导他们采取保留1家、注销N家方式进行整合。

二、对整合矿山的命名矿山先行启动生产,边生产边整合方面

根据整合标准,整合矿山只保留一个营业执照、一个采矿许可证,参与整合矿山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均要注销,目前全县所有矿山均未整合到位,19座方解石矿山均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经县矿山整合领导组批准,前期对我县三家整合命名矿山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泾县国华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泾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先行启动生产,边生产边整合工作。当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和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基建工作即将完成投入验收时,准备申领安证时。我县应急局于20211117日,向市应急局专题请示发证工作,市应急局答复:我县矿山整改关闭工作未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闭政策,也未认真执行“先关后整”政策,不同意我县整合命名矿山重新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整合矿山必须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后经基建验收合格后,方可申领安证, 并表示我县整合命名矿山恢复整改性基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故我县立即停止了这三家企业的边生产边整合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方解石矿整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提案人签名:

    承办单位: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泾县应急管理局、云岭镇政府、桃花潭镇政府

    联系电话:512323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