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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312-00040 组配分类: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3年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11:16
2023年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9 11:16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没有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事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