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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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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305-00159 组配分类: 教师行为规范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行政处罚】撤销高中教师资格 文号: 泾教体罚字〔2023〕第1号
发布日期: 2023-05-17 10:56
【行政处罚】撤销高中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3-05-17 10:56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泾教体罚字〔2023〕第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王**

执法部门:泾县教育体育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5月16日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撤销王**的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其持有的编号为2***************1的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书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