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型农田水利维修项目的建议》(第5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是对榔桥镇大庄村、江村和汪村等21个村民组约80口水塘进行清淤维修。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实地察看,与榔桥镇具体负责同志一起多次与您见面沟通。我单位结合2023年全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县级财政衔接资金40万元,用于大庄村500亩土地平整、沟渠配套、道路提升等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准备县级验收。同时我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建议涉及工程和具体建设内容,与榔桥镇政府协商后,拟结合今年农田水利“补短板行动”项目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建议所涉及的大庄村蓄水塘防渗维修的水利建设。因项目规模较大,无法一次性满足,将列入今后工作计划,逐步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逐步满足建议建设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理类别:B
联系单位及电话: 泾县农业农村局 0563-26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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