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财政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302-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财监〔2023〕16号
发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2-14
有效性: 有效
泾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11:29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委、县政府,市财政局:

2022年,泾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法治业务指导以及市财政局的财政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做好配合宣城市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有关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增强了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治素养,推动了财政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奋力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2〕11 号)文件要求,现将泾县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县财政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局党委书记、局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泾法发〔2021〕4 号)文件要求,局党委书记、局长年终述职如实报告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述法内容,并督促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泾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财党委〔2022〕5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4月29日县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0月31日县财政局举办“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暨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斌专题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财政局干部80多人聆听,营造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讲法氛围;11月1日在“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习近平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作报告中有关法治工作内容;在“宛陵普法”微信公众号刊发《[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三十五)]宣城市提升试点在行动》、“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刊发《泾县财政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讲座》,撰写文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持续筑牢思想防线,把廉政教育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家授课、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做到廉政教育内容丰富、形式鲜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抓好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企业调研,兑现财政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探索打通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学习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扎实履行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事务职责,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展现服务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4项、抽查工作计划4项,动态更新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提前和超额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联查抽查5项任务。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泾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获得2022年第一季度泾县政务服务“红旗窗口”称号,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也被评选为2022年度泾县窗口行业“文明职工”。三是继续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了2家公司的各1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宜,具体是泾县广聚新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泾县江景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事项。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学习。2月14日县财政局干部集中学习安徽干部在线学习的《从营商环境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视频课件,聆听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分类解读,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核心意义和重要作用;2月18日县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教育。二是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在日常走访企业中,进一步宣传涉企财政奖补优惠政策;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的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减税降费”栏目和财政局信息公开栏“减税降费专栏”栏目、“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宣传减税降费政策。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财政全体干部集中学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网上学法考法等制度。2022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局领导在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组织参与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村兼职法治副书记送法进乡村活动、“新春访企 普法先行”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学习宣传贯彻新《行政处罚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防范养老诈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宣传、“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暨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活动、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2022年度网络在线学法考法活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活动,学习和宣传各类法治知识。9月县财政局2人积极申报泾县“鼍小泾”普法志愿者,加入了我县新成立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泾县“鼍小泾”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报送征文作品4件。

2.修订依法行政制度。开展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2022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并修订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完善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泾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程》,提交县政府集体研究的重大决策事先通过本单位集体讨论及合法性审查,无未经合法性审查即提交集体研究情形。制定《泾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加强法律服务,健全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听取法律顾问或者相关专家意见机制,继续聘请安徽胡国华律师事务所胡国华律师担任县财政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结合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参与全县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跟班学习活动,派员1人赴县司法局参与跟班学习。8月8日开展“八五”普法讲师团进机关助培训提能力活动,邀请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股长王阳,进行了一期以《法治政府建设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为主题的“八五”普法讲座,县财政局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70多人聆听。11月7日县财政局干部80多人集中学习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

2.强化行政执法证人员管理。2022年组织1人参加并通过了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考试,获得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规范使用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及时注销当年退休人员和调出财政系统人员的财政行政执法证,完成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的集体换新证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在编人员中有66人拥有财政行政执法证,6人拥有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

3.组织参与旁听庭审活动。参与县法宣办组织的一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的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一起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现场旁听庭审活动;9月26日县财政局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之在线旁听庭审活动,组织财政干部80多人集中观看《邵亚飞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庭审视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增强财政干部法纪意识。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表。县财政局牵头起草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制发后做到及时报备。按要求做好国家、省、市立法和省、市、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021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开展执法案例评析,报送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办理了审批2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许可事项、3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的行政裁决事项、1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的其他权力事项:转发《关于同意取消泾县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的函;加强财政涉法涉诉案件预防与管理,依法继续办理育秧工厂公益诉讼财政行政处罚案件。按季度报送行政处罚案件(含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季度备案,即使某季度无相关案件,也坚持零报告制度。2022年县财政局无行政应诉案件,也无行政复议案件。鼓励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蒋勇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县人民法院案件庭审陪审,2022年4月获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表彰的“2021年度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以预防为主,坚持在主动作为上做加法,积极主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尤其是做好节假日和疫情防控期间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值守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参与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其中办公室科员杨蕾获得2022年度泾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税政法规股股长金星获得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泾县前10名,达到了以考促学的效果。

2.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财税优惠政策。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的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减税降费”栏目和财政局信息公开栏“减税降费专栏”栏目、“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财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报送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突出人文关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回复处理各类舆情,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着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2022年全年无社会矛盾纠纷,继续保持和巩固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22年9月还获得“2021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均经过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急事一起上、难事联手干,思想上求共识,工作上求共进,形成了崛起赶超、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

2.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公布能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更新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各项监督,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压实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印发《泾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泾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泾县财政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以及《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相关工作计划在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公开。落实本单位法制机构,明确局监督评价股(税政法规股)为法制工作机构,其他股室、中心承担各自领域的法治建设责任。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泾县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局各股室、中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2.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利用县财政局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一楼大厅公示栏、五楼多媒体大会议室和宣传展板、宣传册页以及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泾县财政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努力营造法治建设宣传氛围。在安徽新闻网、中安在线、宣城市司法局网和“宛陵普法”、“泾县普法在线”、“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以及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刊发法治建设文章,其中6篇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稿、2篇在省级媒体上稿,有力地宣传了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3.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在2022年度预算中,为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列支法治建设各类相关工作经费,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在本单位2022年度预算中,也为本单位法治建设各类相关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用于聘请县财政局法律顾问、邀请县“八五”普法讲师团进县财政局宣讲、订阅法治书籍、开展法治建设各类活动、印制法治宣传品等法治建设工作。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2年泾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获得了一定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目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宣城市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城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宣城市作为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八个试点地区之一、安徽唯一试点地区,具体承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任务)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一些不足:

(一)部分干部法治思维需提升。体现在用法执法经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指导财政工作能力不够。

(二)法治建设工作水平需提升。与上级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相比,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建设制度、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种方式,对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目标,树牢法治思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公正之心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努力让法治成为推动财政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工具。

(二)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压实各股室、中心的“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制,开展面向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专题普法活动,继续参与深入推进泾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继续向社会公众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增强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参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的法治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制度,修订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2023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并修订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听取法律顾问或者相关专家意见机制。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财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职责、分内之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构建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提高财政干部法纪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廉政基础。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泾县财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2月14日